实行弹性工作制

商业模式

  1、弹性工作制是指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前提下,企业可以自行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方式。
2、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3、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应当报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4、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对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调整。因生产经营需要确需变更工作地点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5、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应与职工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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