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会议活动保密管理制度

风险投资

  一、保密管理领导小组
二、涉密会议活动审批程序
(一)本单位在举办涉及国家秘密的会议或者活动前,应当对参加人员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对其中确定为参加人员的相关人员进行考察;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
(二)拟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会议或者活动的单位负责人,应当向主管部门报告并提出申请。
(三)单位保密工作机构对单位负责人的报告内容和提交材料进行初步核实。
(四)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同意。如果认为不符合保密规定的,有权拒绝批准,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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