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我是由德国心理学家科胡特提出的。他认为,人有三种意识状态:自我、本我和超我。其中自我是最基础的,是人格结构的核心部分;本我是与生俱来的一种欲望或冲动,即原始的冲动或动机;而超我则是道德化了的自我,是人格结构的另外两个部分,主要是社会规范和良心。它们之间相互制约,不断地调节着人格的平衡发展。在这三者当中,本我对自我的影响最大,因此,本我常被称作“无意识”。
科胡特将人类精神分析划分为以下四个阶段:(1)本能阶段;(2)前习俗水平;(3)习俗水平;(4)后习俗水平。本书第二章介绍了自我概念的形成及现代人应该具备哪些自我概念等内容。
高我是谁提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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