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教师可以有副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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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中教师可以做副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学生和教职工参加必要的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和教职工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第八十一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擅自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二)擅自与境外机构合作办学的;(三)擅自跨区域招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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